甘肅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全省礦山停產企業復產復工
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甘安監管一〔2017〕219號
各市州安監局:
今年以來,我省經濟形勢持續走低,前三季度我省經濟增速僅為3.6%,受各種因素影響,全省規模以上企業停產較多。為貫徹落實11月3日省政府辦公會議精神,積極指導幫助全省礦山停產企業復產復工,確保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力配合指導礦山企業復產復工。今年以來,天水等市州片面理解國家有關政策,將轄區內不在自然保護區、水源地的礦山企業采取“一刀切”方式全部關停,影響了經濟社會正常發展。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引以為戒,正確處理監管與服務的關系,依法依規開展監管。對于自然保護區以外因產業政策、環保、國土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因為企業自身資金短缺、工藝落后等問題而停產停建的礦山企業,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全面排摸,逐一核實。明確企業停產的真正原因,理清職責,分類施策,積極指導幫助企業解決涉及安全生產問題,達到安全生產條件,實現安全復產復工
二、強化復產復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礦山企業陸續恢復生產期間,因企業停產停工導致生產系統、設備設施未正常運行、維護,加之職工安全防范意識降低,極易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企業高度重視復產復工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防范措施,全面教育培訓,嚴格復產復工驗收。同時,要加大復產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執法力度,督促礦山企業切實落實復產復工各項工作措施,確保安全復產復工。
三、切實加強礦山企業冬季安全管理工作。冬季天氣寒冷,道路結冰,歷年來都是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易發期、高發期,且這一特點在礦山領域表現的尤為突出。針對這一時期的特點,地下礦山:煤礦企業要進一步加強瓦斯、沖擊地壓、火等災害治理工作,落實各項防范責任和措施,強化預警預報,嚴防各類災害事故。非煤礦山企業要切實加強機械通風管理,所有生產地下礦山一律配備自救器和便攜式“三合一”氣體檢測儀;嚴格執行風機開停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對井下有毒有害氣體進行檢測并記錄,嚴禁采用明火直接加熱入井及井下的空氣,嚴禁使用電爐和燈泡防潮、烘烤和采暖。要完善提升、運輸設備防冰設施,嚴防墜罐、跑車等事故發生。露天礦山:強化邊坡安全檢查,要嚴格防霧、防凍、防寒措施。遇大霧等能見度較低的情況要立即停止生產,避免冒險作業。要合理控制降塵灑水水量,防止灑水過度引起運輸道路及有關平臺結冰,同時要制定完善冰雪天氣車輛防滑措施。要嚴格落實設備防火預防措施,對消防系統和消防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培訓。尾礦庫:生產企業要切實做好冬季尾礦庫巡查和放礦管理。嚴格執行冰下放礦的有關規定,庫內全部結冰的尾礦庫,放礦前要在距堆積壩最近的水邊線處破冰,使排放的尾礦水進入冰下,以保證合理的滲流。尾礦庫輸送管路要采取保溫措施,防止凍裂、淤堵和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
四、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區礦山企業清理整治。對因生產區域與自然保護區域、水源地區域重疊原因而停產的企業,各級安監部門要繼續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在自然保護區內的新、改、擴建項目一律暫停辦理安全審查或行政許可;對已審批或行政許可的項目和企業,按照當地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問題自查整改工作的統一要求,依法依規做出處理,該暫扣的一律暫扣,該撤銷的一律撤銷;對未履行安全技術改造擴建項目審批和安全生產行政審批的非法違法建設項目或企業,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依規堅決予以關閉。
甘肅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0日